申请提前复工的企业,须至少提前2日向企业所在地区防疫指挥部备案,并提供提前复工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全市各类企业复产复工,要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在开工前须至少提前5日(自然日)向所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提交复产复工备案表、疫情防控承诺书(样式附后)。报备实行分级管理,员工人数300人以上(含300)的企业,向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员工人数300人以下的企业,向所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报备。
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____疫情防控指挥部: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按照《深圳市企业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提交复产复工备案。我单位承诺,复产复工后,将切实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健康监测,完善相应设施设备,提供卫生用品和隔离观察场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消毒,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细。同时,我们将按要求定时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导致出现确诊病例,将依法依规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时间:
法律依据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企业复产复工报备制度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