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涉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