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以后一般应在叁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期限可以延长至叁十日,批捕的期限为七日,因此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