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7 00:01:43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在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过了这个时间期限没有提出撤销请求,即视为有效婚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