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不成时,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对于起诉离婚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所以,如果女方第一次起诉后没有判决离婚,还需要等到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