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责赔付的条件

无责赔付的条件为:无责机动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即,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6 20:30:34

无责赔付的条件为:无责机动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即,无论是人身伤害,还是财产损失,无责方机动车均应与受害人所乘坐车辆或财产损失车辆发生碰撞或接触,对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或者损坏财物实际产生了作用力。因此,无责赔偿是以损害结果与无责车辆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为前提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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