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