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3 19:30:12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5月23日《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答复如下: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犯抢劫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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