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强奸的中止,具体要看犯罪情节等因素,比如是否强奸幼女,是否有犯罪案底,是否成年、是否共同犯罪,是否在公共场所等诸多因素,并综合中止的法律规定处罚。
对于很多刑事犯罪来讲,如果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自身主观原因而放弃犯罪的话,那么通常就为认定其为犯罪中止,此时的处罚肯定是要比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轻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强奸犯罪中止如何处罚的问题。
犯罪中止是指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对于犯罪中止的,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刑事处罚,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比如下毒故意杀人,但看到被害人痛苦挣扎,心生恻隐之心,遂将其送医院抢救,结果保住性命,仍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但是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内,减轻处罚,本来改判死刑,判无期,本来改判十五年判十年等等。
如果是强奸的中止,具体要看犯罪情节等因素,比如是否强奸幼女,是否有犯罪案底,是否成年、是否共同犯罪,是否在公共场所等诸多因素,并综合中止的法律规定处罚。
附: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属于犯罪中止的话,那么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就是说在强奸罪的量刑基础之上,根据中止的具体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可以是免除处罚也可以是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