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申请一份,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法院,并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