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具体侵犯的只是单位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犯罪对象限于本单位的资金。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①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②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③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从事一定管理性职务的人员。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使用单位资金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