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作出的决议是否有效?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9 22:57:21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第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故小区业委会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而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最后一款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所以,张某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要求法院判决撤销业委会违法作出的决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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