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办理入职手续公司能否不发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事实为依据,不以是否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移为依据。自工作开始双方劳动关系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0 08:49: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以用工事实为依据,不以是否办理档案转移和社会移为依据。自工作开始双方劳动关系就已形成,其付出劳动接受单位管理,单位就有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员工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因此单位应当及时发放工资。至于员工有严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可以对照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确定其是否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如有,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用人单位要注意该制度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是否向员工公示告知过。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通知工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