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