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死亡算工亡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00:26:2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从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职工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或经抢救再48小时内死亡的,则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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