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出于出卖人的原因,例如出卖人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规划无法通过验收、办证工作拖延推托等;
2、是出于买受人的原因,例如买受人自己经过催促也不同意办证或拖延移交需要自己提供的办证资料等;
3、是出于合同外第三人的原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造成逾期、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递交了办证资料而登记机关造成逾期等;
4、是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逾期。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