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社功能激活2、金融功能激活带上办理资料到个人所选的金融账户银行的指定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挂牌网点)进行激活到以下地方进行激活:(1)市本级和各区(市)县社保服务大厅(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