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基本上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
1、从财产的来源分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从取得财产的时间分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从财产的使用性能分析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凡是属于一方生活专用的财产均应视为个人财产,但贵重的金银首饰,属于用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或者是婚后一方增于对方的,这样的金银首饰视为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用婚后所得购置的电脑、专业书籍,后为一方所专用,但如果该部分财产价值较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份额较重,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