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四)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比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案例】
张某的母亲和孙某的母亲是亲姐妹关系。张某和孙某于1990年10月,依照双方父母的意愿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及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至今未领结婚证。婚后关系尚可,于1992年1月生下一名男孩。2016年3月张某外出打工至年底回家,发现妻子孙某与同村村民陈某关系暧昧,也听到了一些孙某和陈某的闲话,二人感情开始变化。后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争吵。张某甚至动手打孙某,致二人感情恶化。2019年11月,张某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
【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系姨姐弟关系,虽然二人按照农村习俗“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但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其婚姻关系属于无效婚姻。
据此,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张某与孙某婚姻关系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