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7 01:37:41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没还完的房贷要看这套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自然产生的房贷也是属于共同债务的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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