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对方的婚前财产,侵犯了对方对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所签订的合同为可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