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当结婚证丢失或损坏,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或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就可以补办结婚证。结婚证是用于证实婚姻存续关系最直接的证明。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但又确实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的证明。
需要的证件: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遗失证明。
3、查档证明,由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近期三寸双方合影照片。
5、结婚证属于撕毁的情况,如果还能恢复原貌,那么可以不用派出所出具证明,直接把破损的结婚证带到民政局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