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第三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