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的,彩礼是否退,以及退多少的问题,要结合以下三种情况来确定: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婚前给予并导致给予人生活困难的。通常有上述三种情况接受彩礼的一方就需要返还彩礼。当然,不同的地区不同法院处理上会有差别的,比如有的地区会考虑到双方是否生育小孩,是否男方有过错等来定性。还存在全退、退部分以及不退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延伸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