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主要规定有两种婚姻关系解除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合意,这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后,去相关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书。但在实践中,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要离婚,则离婚一方要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要求离婚一方当事人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居中裁判解除婚姻关系。但这种离婚方式不再像协议离婚受到夫妻双方的控制,具体是否准予离婚,需要法官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裁决,即法律上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