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一般情况下,继承纠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之后,各继承人之间关于继承人的确定、遗产的范围、以及遗产分配无法协商一致进行继承时所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普遍存在于没有遗嘱、或者多份遗嘱、或者遗嘱部分无效的情况下。那么,在各继承人协商不成的时候,任何一方继承人均可以作为原告向主要遗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起诉立案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本、派出所的证明信、单位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均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