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只在没有遗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又称为无遗嘱继承,又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1-24 09:06:08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只在没有遗嘱时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又称为无遗嘱继承,又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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