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就各自婚前的财产(既包括实物性财产,也包括财产性权利)在婚后的归属做出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还可以是归一方所有。
双方亦可对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属做出约定,约定方式同上。
二、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
(一)婚前财产协议不只是明确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协议,如果只是明确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那签署该协议的意义就没有了。
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意思表述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
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
(三)婚前财产协议不是结婚必签的
(四)婚前财产协议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