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以下这些财产可进行分割:(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