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