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其中一方扣除房屋租金。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章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如果相同,则只能由其中一方来扣除房屋租金支出。主要工作城市不包括县、区、县级市,县、区、县级市是属于所在的地级市(地区、州、盟)。地级市(地区、州、盟)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认可的最小的区划范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