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2、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3、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