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房屋的时,双方都要诚实遵守,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租赁合同违约金具体规则如下:
第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第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第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第四、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为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如承租人尚拖欠租金一千五百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一千五百元以内的;
第五、房屋租赁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