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17 15:45:21
试用期若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照你的出勤天数发放。《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辞职提前三天递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落款日期为当天,申请离职日期为落款日期后的第四天,第四天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要有书面的交接手续双方签字,包括物品交接等。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需要在第十天同时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有公司封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保管即可。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3天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当天当面结算。在公司常规发放工资之日再发放给你也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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