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2 14:38:45
①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房屋产权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②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来源。③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④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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