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20:54:04
由于社会现象的复杂性,以及保险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性,使得保险合同以及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纠纷时有发生。为准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将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部分法律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首先,应当明确《保险法》的适用问题,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也是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所以保险合同是民商事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合同形式。在法律适用方面,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当《保险法》有相关规定时,应当优先适用人身保险合同,一类是财产保险合同。其它的保险形式不适用《保险法》。其次,明确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同而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中合同的关系人指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投保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人中有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再次,几种常见的保险合同纠纷也是需要了解的,如因保险条款理解的不同而产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保险赔偿范围而产生的纠纷,这些都是比较常见保险合同的纠纷。同时,在各类纠纷处理过程中,往往涉及原被告主体资格以及是否追加第三人等程序性事项。但有时这些程序性事项,直接涉及相关诉讼程序能否进行到底的问题,应当依法慎重审查。
法律依据
《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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