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0 19:48:40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民法通则》49条中有相关规定。除了以上民事责任以外,还有相关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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