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第七百零七条、第七百零八条、第七百零九条、第七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