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2-28 13:20:02
当发生人身损害纠纷,对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侵害,且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精神上的痛苦,受害者及其家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首先,发生人身损害纠纷后,受害人若先与赔偿义务人协商解决,应当在赔偿清单上附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赔偿项目;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在交给法院的赔偿清单项目上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特别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纠纷当中,在诉讼中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因为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这一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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