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9 01:27:27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2、房地产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3、其他合法方式:(1)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2)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届发生变更的;(3)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4)以房地产抵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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