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