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在用人单位住所地红啊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府或者上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