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若单位不给奖励产假,劳动者可以依法投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