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四部分: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产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