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
2.设立人要件:
(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
(2)设立人人数要件:公司设立之初的人数规定,各个法律有所不同。
(3)设立人出资要件。在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国家里,设立人的出资要件,法律无明确严格的规定。而我国是实行资本确定原则的国家,对设立人出资要件,有严格、详细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