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05 16:00:10
申报深圳高新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软著6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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