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方法
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电话挂失为3个工作日后自动解除挂失(限社会保障功能),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如卡遗失,可拨打12333电话挂失或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书面挂失,社会保障功能挂失即时生效。12333电话挂失后,市民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书面挂失,否则社会保障功能在3个工作日后将自动解除电话挂失。
电子钱包被有效查封或自受理日起1年后生效。银行账户功能口头挂失须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功能书面挂失须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7日后可办理销卡转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