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资标准

1、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260元/月;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为:930元/月。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3元/小时;肥东县、肥西县、长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4 23:41:11

1、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260元/月;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为:930元/月。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3元/小时;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为:10元/小时。
根据通知要求,自11月1日起,合肥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第一档次的1520元/月,16元/小时,领跑全省。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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