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大专项附加个税抵扣,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