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三条